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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自科技:关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自所”)于2021年12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合同总金额为22,985,298.30元(含税),租期五年。因公司内部部门变动及人员增加等情况,需要扩大办公用地面积,公司将在继续执行合同一的基础上,拟与北自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预计合同总金额2,896,192.00元(含税),租期为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本次租赁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已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的关联交易不做累计计算)。

? 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北自所于2021年12月签订了合同一,合同总金额为22,985,298.30元(含税),租期五年。因公司内部部门变动及人员增加等情况,需要扩大办公用地面积,公司将在继续执行合同一的基础上,拟与北自所签订合同二,预计合同总金额为(含税)2,896,192.00元,租期为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北自所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在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已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的关联交易不做累计计算)。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北自所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北自所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企业名称: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400000018P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教场口1号

法定代表人:王振林

注册资本:253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06日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教场口街1号

经营范围:生产自动化装置、计算机软件及网络系统、机器人及涂装设备、液压元件及系统、电气物理及光机电一体化设备、数字智能化产品、洁净能源、建材设备及生产线;《制造业自动化》及《液压与气动》期刊发行;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制造业自动化》及《液压与气动》杂志发布广告;工程总承包;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技术检测;技术开发;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科技企业孵化;出租办公用房;销售纺织品及针织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股东: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公司与北自所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目前北自所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北自所拥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交易类型属于“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合同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为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一号3号楼,租赁面积2,971.68平方米。

2. 合同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为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一号3号楼一层配电值班室、6号楼二层215,租赁面积390.5平方米;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1-4北门南楼一层102、103、104、105、106、108、110、112、114房间,租赁面积223.10平方米。

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妨碍权属转移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关联交易定价

此次租赁项目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此次交易的租赁价格参考租赁房屋所在地相同地段、相同或相近楼宇的市场租赁公允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合同一

甲方(出租方):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租金

租赁房屋总面积2,971.68平方米,总租金(含税)22,985,298.30元。

2.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五年,从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3.支付方式:现金

4.支付期限:分期付款

(二)合同二

甲方(出租方):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租金

租赁房屋总面积613.6平方米,总租金(含税)2,896,192.00元。

2.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支付方式:现金

4.支付期限:分期付款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租赁房屋事项系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目的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办公场所需求。关联租赁房屋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且该等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和价格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无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北自科技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租赁房屋事项交易目的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办公场所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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