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作出的调整。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7号,对“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本公司自2023年度执行上述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解释16号及解释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
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解释16号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主要影响如下:
① 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调整前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2023年1月1日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708,384.95 | 1,284,969.61 | 23,993,354.5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338,861.26 | 1,284,969.61 | 30,623,830.87 |
② 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调整前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2023年1月1日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237,005.03 | 2,165,120.76 | 19,402,125.7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078,381.67 | 2,165,120.76 | 30,243,502.43 |
(二)解释 17 号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3年度执行上述规定,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