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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司董事会提名邬建斌先生、曹文女士、邬维静女士、陈有甫先生、朱黎明先生、葛海岸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赵意奋女士、靳明先生、王民权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意奋女士、靳明先生、王民权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靳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程峰先生本次换届后因任期届满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程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

邬建斌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9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与财务管理专业EMBA、长江商学院EMBA,2004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双林集团董事长、宁波市人大代表等职务。曾荣获“2008年宁波市第七届优秀创业企业家”、“2010年度新锐浙商年度海外拓展新锐奖”、“2011年品牌宁波年度人物”、“宁波十大甬商”、“2014年宁波市五一劳动奖章”,2022年4月,荣获第六届“宁波慈善奖”捐赠个人奖等荣誉称号。邬建斌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000,000股,通过双林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63,367,336股,累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5.25%。与董事曹文女士是夫妻关系,与董事邬维静女士是姐弟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曹文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80年9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国家会计学院EMBA。曾任本公司营销总监、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子公司Autolin董事、副总裁,兼任宁海天明山温泉大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曹文女士为实际控制人邬建斌的配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邬维静女士: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公司销售中心及饰件机电事业部项目部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宁波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2021年荣获宁波市企业家创业创新奖。现任本公司董事、双林集团董事。

邬维静女士通过双林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075,96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26%。与实际控制人邬建斌先生是姐弟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有甫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2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国家会计学院EMBA,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7月起进入公司,曾任宁波双林模具有限公司设计部部长、厂长、总经理;宁海鑫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精密板块总经理兼总经理助理;2015年5月至2018年5月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8月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双林集团董事。

陈有甫先生持有101,3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3%,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朱黎明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3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2002年05月至2012年12月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财务总监;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任韵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10月至2016年3月任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4月至

2019年7月任宁波培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年8月起进入公司,目前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朱黎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葛海岸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1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国家会计学院EMBA。1992年起进入湖北新火炬科技有限公司,曾任技术工程师、技术部部长、总工程师、工厂厂长、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2020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目前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葛海岸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独立董事

赵意奋女士:中国国籍,1971年12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2018年6月起任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意奋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靳明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1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方向,博士学位,教授。自1987年6月起,历任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科研处处长兼研究生办公室主任、《财经论丛》学报编辑部主任、上市公司研究所所长、博士研究生导师等职。兼任中亚股份、金固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靳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民权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九三学社社员,工学硕士,教授。曾任连云港高等化工专科学校专任教师,现任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民权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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