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1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179,275,164.60元。为回报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支持,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18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0,75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9,018.50万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的比例为50.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并兼顾股东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的表决意向
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拟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同意票。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等因素,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