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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云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卫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卫军)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郑卫军:男,1967年3月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财政部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课外导师。曾任北方工业大学经管学院会计学教师,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经理、副主任会计师,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天神舟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证监会主板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现任信永中和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香港和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存在任何影响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未受到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报告期及延续至报告披露日,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亲自出席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听取股东就公司经营与管理发表的意见以及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报告,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为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充分利用自身在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业务专长,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一是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加强财务风险管控,提高财务报告质量。二是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对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发表审核意见,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机制,增加数字科技人才,优化公司管理团队的人员构成。

公司于2024年4月经董事会审议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沟通协商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审计策略、审计重点等,对会计师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要求公司进行解释说明,并督促会计师遵守职业准则,勤勉尽责,确保年度审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本人亲自出席,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就公司经营发展、行业情况等方面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此外,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关注公司E互动答复、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调研,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公司最新的运营情况。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讨论。重大事项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查阅信息数据和资料、重大事项专项说明,提供专业意见,有效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公司不断加强独董履职保障,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在每次会议召开前能够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对本人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及时进行解答或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积极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加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跟踪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方向,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依法合规地对相关重点事项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了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认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收购控股思特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与思特奇的数字技术研发能力,提升数字科技业务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公司及相关方均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并召集、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评价报告。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经核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华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改聘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公司续聘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分别对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要求,本着忠实、勤勉、独立、谨慎的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将继续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经营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报告人:
郑卫军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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