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紧密围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的核心任务开展了各项工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董事、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广大员工的利益。
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20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议案内容 |
1 | 2023年1月17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拟签订四川简阳20GWh动力储能电池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及工厂定制建设合同的议案 | |||
关于拟签订云南曲靖年产23GWh圆柱磷酸铁锂储能动力电池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 |||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2 | 2023年1月31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子公司拟与荆门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合同书》的议案 |
3 | 2023年2月10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4 | 2023年2月16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关于核实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5 | 2023年3月14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
关于向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6 | 2023年3月28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案 | |||
7 | 2023年4月17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及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
8 | 2023年4月25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9 | 2023年5月5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议案 |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0 | 2023年5月8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 |||
11 | 2023年6月27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减持参股公司股票的议案 | |||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2 | 2023年8月24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及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
13 | 2023年9月5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 |||
14 | 2023年9月25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
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 |||
关于向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15 | 2023年10月18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关于核实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关于公司《第十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第十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16 | 2023年10月25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 |||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7 | 2023年11月27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8 | 2023年12月1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 |||
19 | 2023年12月8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关于子公司拟签订60GWh动力储能电池生产线及辅助设施项目工厂定制建设合同的议案 | |||
20 | 2023年12月25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关于向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规范运作方面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董事会,依法出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
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
3、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监督,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5、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能,加强自身的学习和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特此报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