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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厦精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4年05月15日(星期三)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除现场召开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05月0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05月0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工业区荣吉路758号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三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00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00关于2024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0关于2024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报告作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单独作为议案进行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

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05月13日0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工业区荣吉路389号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顾文杰

联系电话:0574-86570107

传 真:0574-86593777

电子邮箱:xiashajingmi@chinaxiasha.com

2、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06;投票简称:夏厦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0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4年0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0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00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00关于2024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0关于2024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注:

1、 非累积投票提案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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