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的有效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西藏阿拉嘉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互助天佑德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中酒时代酒业(北京)有限公司、宁夏传奇天佑德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境外子公司Oranos Group,Inc.;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甘肃天佑德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西宁天佑德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互助传奇天佑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Oranos Group,Inc.境外全资子公司Koko Nor Corporation、Maxville Lake Winery,Inc.、Tchang Spirits Group,Inc.;西藏阿拉嘉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藏威士忌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西藏热巴青稞饮品有限责任公司、西藏纳曲青稞酒业有限公司,以及西藏纳曲青稞酒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安清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中酒时代酒业(北京)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酒合生(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四川中酒时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中酒云图(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半年受实际控制的中酒(北京)连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青海中酒商贸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工程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内控手册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普通缺陷,所采用的认定标准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潜在错报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①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企业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纠正财务报表潜在错报;②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1.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按照下列指标孰低原则进行确定,具体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资产总额 |
一般或普通缺陷
一般或普通缺陷 |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的0.5% |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2% | 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的0.5% |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0.25% |
重要缺陷
重要缺陷 | 营业收入的 0.5%≤ 潜在错报 <收入的1% | 利润总额的2%≤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5% |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0.5%≤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的1% | 资产总额的0.25%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0.5% |
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 | 营业收入的1%≤ 潜在错报 | 利润总额的5%≤ 潜在错报 | 所有者权益的 1%≤ 潜在错报 | 资产总额的 0.5%≤ 潜在错报 |
1.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2.1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舞弊行为;
②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⑤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未在合理的期间得到改正;
⑥因会计差错导致监管机构的处罚;
⑦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1.2.2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重要缺陷未在合理的期间得到改正;
④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⑤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1.2.3 公司将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2.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 潜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一般或普通缺陷
一般或普通缺陷 | 50万元至100万元至之间 |
重要缺陷
重要缺陷 | 100万元(含1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 |
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 | 1000万元及以上 |
2.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2.2.1重大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2.2.2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2.2.3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银会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