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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公司代码:600350 公司简称:山东高速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利津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山东高速河南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高速湖南发展有限公司、湖南衡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湖北武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高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齐鲁建设交通运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山东高速畅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南畅赢金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畅赢金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泸州东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共17家。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86.87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82.59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层面控制,包括:组织架构、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风险评估、发展战略、反舞弊、内部审计、信息传递与共享、全面预算管理、经营业绩汇报、分子公司管理;

(2)业务流程层面控制,包括: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资金及费用管理、投资管理、筹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销售与应收账款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担保业务管理、财务报告与披露管理、合同管理、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常规控制。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及费用管理、销售与应收账款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本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4月11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总第1期)的相关豁免规定“公司在报告年度发生并购交易的,可豁免本年度对被并购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未将2023年12月收购的山东高速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不同行业和工作内容以项目小组的形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错报金额≥资产/营业收入总额的1%资产/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金额<资产/营业收入总额的0.5%

说明: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资产总额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的舞弊行为; (2)发现当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而管理层未能在内控运行过程中发现; (3)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金额≥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金额<资产总额的1%金额<资产总额的0.5%

说明: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以涉及金额大小为标准,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超过公司资产总额1%的认定为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在资产总额0.5%至1%之间的认定为重要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在资产总额0.5%以下的认定为一般缺陷。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缺乏重要的业务管理制度或制度运行系统性失效; (4)公司的重大或重要内控缺陷不能得到及时整改; (5)公司持续或大量出现重要内控缺陷。
重要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有效,为防范风险、规范运作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确保了公司稳健发展。2024年,公司将结合监管要求及经营实际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不断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对风险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控制,不断增强风险防范及管理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傅柏先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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