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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川智慧: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300066 证券简称:三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14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书面送达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童保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8,472.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57%;实现营业利润29,333.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98.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1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到325,170.96万元,同比增长8.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47,244.52万元,同比增长10.2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谨慎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地审核了《2023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98.53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088.98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808.90万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79,817.19万元,减去2022年度分配现金股利3,120.1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01,977.18万元。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040,033,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001,663.1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

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价格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童保华先生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执业素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三川科技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三川科技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事项符合实际情况及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业绩补偿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三川科技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江西三川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10、审议通过《关于天和永磁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和永磁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事项符合公司双轮驱动发展总战略,有利于保障公司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业绩补偿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天和永磁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关于赣州天和永磁材料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集盛科技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暨签署股权回购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集盛科技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股权回购方案事项符合实际情况,公司拟与回购方签署股权回购协议,履行相关业绩承诺,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股权回购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集盛科技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暨签署股权回购协议的

公告》《关于赣州集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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