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矽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甬矽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86号),公司由保荐机构和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54元,共计募集资金111,24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275.4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3,964.5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方正承销保荐于2022年11月1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及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共计3,056.6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0,907.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0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009,078,959.63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784,008,538.42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862,313.87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27,361,501.94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190,751.47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011,370,040.36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053,065.34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38,015.39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0 | |
差异[注] | G=E-F | -238,015.39 |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238,015.39元,其中:差异252,332.82元系公司自有资金垫付募集资金股权应支付的印花税导致;差异14,317.43元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导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合计人民币14,317.43元(含利息),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四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2年11月11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泗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泗门支行 | 307006227013000113260 | 0 | 已销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 | 387081898936 | 0 | 已销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33150199523600001604 | 0 | 已销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 | 39633001040010780 | 0 | 已销户 |
合计 | 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实际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
关产品情况。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合计人民币14,317.43元(含利息),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密度SiP射频模块封测项目”的实施地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甬矽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甬矽电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12月编制单位: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高密度SIP射频模块封测项目在2023年度处于建设期,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不适用承诺效益评价。
募集资金总额 | 1,009,078,959.6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7,361,501.9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11,370,040.3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密度SIP射频模块封测项目 | 否 | 1,100,000,000.00 | 1,009,078,959.63 | 1,009,078,959.63 | 227,361,501.94 | 1,011,370,040.36 | 2,291,080.73 | 100.23 | 2023年12月 | 本期实现销售收入443,340,755.79元 | 不适用[注] | 否 |
合计 | - | 1,100,000,000.00 | 1,009,078,959.63 | 1,009,078,959.63 | 227,361,501.94 | 1,011,370,040.36 | 2,291,080.73 | 100.23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66,547.9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64.42万元,该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0451号。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