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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76,552,437.7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55,243.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6,970,662.12元,并扣除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19,964,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903,856.1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0,428,836.47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综合考虑目前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28,8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96,300股)的股本总额126,303,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7,891,11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综合考虑目前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28,8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96,300股)的股本总额126,303,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7,891,11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业绩成果,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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