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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瓷材料: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济东)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李济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2023年度工作中,本人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李济东,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中国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77年12月至1986年1月在胜利油田滨南采油指挥部财务科工作;1986年2月至2000年12月在胜利油田纯梁采油厂历任财务科副科长,科长,总会计师;2001年1月至2006年4月任胜利油田有限公司财务资产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2006年5月至2010年10月在中国化工集团任监事部副主任,审计局副局长;2011年4月至2015年5月在山东省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6月退休。

二、2023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计召开八次董事会和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2023年度,本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事前认可意见意见
12023 年 4 月 1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2023 年 7 月 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32023 年 10 月 2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追加关联方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42023 年 10 月 2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爱尔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重组并签署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2023年度,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届次独立意见意见
12023 年 1 月 1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3 年 4 月 1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同意

四、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本年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4400
薪酬考核委员会2200
提名委员会1100

本人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意见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7 月 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3 年 8 月 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3 年 10 月 2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专项贷款的独立意见 3、关于追加关联方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3 年 10 月 2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爱尔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重组并签署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72023 年 11 月 1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同意

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财务报告、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审计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建议与意见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3-4-6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3、审议《2022年度审计部审计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同意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3-4-24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23年一季度审计部审计总结及二季度工作计划》同意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3-7-27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2023年半年度审计部审计总结及三季度工作计划》同意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3-10-22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3、审议《关于追加关联方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4、《2023年第三季度审计部审计总结及四季度工作计划》同意
5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3-4-6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
6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3-4-6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
7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11-161、审议《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

五、对公司进行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调研,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2023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以及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日常履职期间,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检查,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治理执行情况,监督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3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三)加强自身学习

2023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在会议期间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及审议事项的汇报,对每个会议审议事项进行审慎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能。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核监督,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年报编制期间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审计师、公司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严格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大家!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

李济东2024 年 4 月 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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