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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矿集团: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东)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罗东作为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罗东,男,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96年3月至2001年9月,任瑞典斯维达拉工业集团(Svedala IndustriesAB)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2001年9月至2004年1月,任戴纳派克(Dynapac)中国区总裁;2004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山特维克(Sandvik)矿山与工程机械事业部中国区总裁;2009年1月至2014年3月,任沃尔沃建筑设备(VolvoConstruction Equipment)中国区总裁;2014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澳大利亚威斯特有限公司(WesTrac Pty)(卡特彼勒授权代理商)中国首席执行官;2017年11月至今,任华北利星行机械(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5次。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罗东113710

1、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2、年内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1次。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4、本人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4422

1、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事项进行了研究,2023年12月参加公司2024年董事会工作研讨会,根据公司现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提出可以寻找优质的矿业资源进行股权投资,实现业务的深度绑定。同时,对于公司在海外投资设立平台子公司事项,根据自身掌握的情况提出了需要注意的事项。

2、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发放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2023年12月参加公司2024年董事会工作研讨会,提出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惯例的前提下,并结合公司现有风险水平,建议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度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为独立董事更好的履职提供了依据。2023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等重大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加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经营管理运作规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日常保持与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等形式,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并站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2023年8月,在公司开展了《关于工程机械行业发展形势和当前主要任务》的培训,对当前工程机械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向公司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与参会人员展开了互动,使得各参会人员对行业有了更清楚的了解。2023年12月,和其他独立董事一起专门前往募投项目现场进行调研,就项目的进度和市场前景与管理层进行沟通。此外持续关注机械设备行业动态、市场环境变化等对公司的经营可能产生影响因素,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定期向独立董事发送上一月的经营分析简报,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 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董监高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确认了2023年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

(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备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专业能力。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

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以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继续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罗东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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