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并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内容。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忠良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股票已触发“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鉴于“兴瑞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不向下修正“兴瑞转债”转股价格。从2024年4月19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关联董事张忠良先生、张瑞琪女士、陈松杰先生、张红曼女士、杨兆龙先生、陆君女士、王佩龙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