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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能电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870299 证券简称: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13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涵盖了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与事项包括:组织架构、社会责任、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生产与仓储、长期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系统管理、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及付款、销售与收款、生产与仓储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内容。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错报(包含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定量标准以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标准。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

错报金额≥合并资产总额的3%

合并资产总额的3%>错报金额≥合并资产总额的1%

错报金额<合并资产总额的1%营业收入

潜在错报

错报金额≥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5%

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5%>错报金额≥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2%

错报金额<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

①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的舞弊行为;

② 控制环境无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③ 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④ 报告给管理层、董事会的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⑤ 审计委员会或者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

损失金额≥合并资产总额的3%

合并资产总额的3%>损失金额≥合并资产总额的1%

损失金额<合并资产总额的1%损失金额≥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

5%

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5%>损失金额≥合并营业收入

总额的2%

损失金额<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

2%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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