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乔从缓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及规范运行,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