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川华信专(2024)第0347号
目录
1、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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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川华信专(2024)第0347号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厚普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厚普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3]1146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深证上[2023]1144号)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厚普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厚普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3]1146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深证上[2023]1144号)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均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梅
中国注册会计师:向勇志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58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166,80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6.4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4,855,686.32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5,144,310.12元。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3年8月28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验(2023)第005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10,248.24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246.9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6,001.3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1,429.48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授权,公司在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本次全部募集资金。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14,294,768.30元(含利息收入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全部存储于3个募集资金专户。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 | 1000030008240438 | 68,087,565.53 | 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 |
1000080008240214 | 46,204,965.82 | 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 | ||
1000020008240660 | 2,236.95 | 补充流动资金 | ||
合 计 | 114,294,768.3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9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424,580.0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4,150.94元(不含税)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688,731.0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
告》(川华信专(2023)第0743号)。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和效果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对应的募投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表1:
编制单位: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编制单位: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收入)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否11,000.0011,000.003,838.073,838.0734.89%2024年7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 ||||||||||||||||||||
2.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否5,000.005,000.00408.83408.838.18%2024年7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否6,000.006,000.006,001.346,001.34100.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2,000.00 22,000.00 10,248.24 10,248.2446.5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不适用
不适用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424,580.0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4,150.94元(不含税)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688,731.0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22,000.00
22,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对应的募投项目。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主要是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用于项目投入。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主要是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用于项目投入。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10,248.24
10,248.2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24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