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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68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2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7.0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00《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取得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00《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说明:

1.议案1至议案9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5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dm@lcjh.com)到公司。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68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2楼一号会议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269”,投票简称“联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

15至2024年5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7.0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00《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取得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00《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投票说明: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

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决定表决。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量股东账号:
电话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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