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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武生物: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56,000,265.62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5,600,026.56元,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320,400,239.06元。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184,878.02元。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523,58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6,863,04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或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6,863,040.00元(含税),超过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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