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1415号
(第一页,共二页)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海永顺泰”)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以下合称“财务报表”),并于2024年4月17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 10100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粤海永顺泰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粤海永顺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情况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的要求,粤海永顺泰编制了上述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粤海永顺泰管理层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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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1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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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情况表作出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情况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粤海永顺泰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粤海永顺泰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 2024年4月17日 |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 ——————————— 杜维伟 ——————————— 李彦华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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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年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 (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年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年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 (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年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经营性往来、非经营性往来)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粤海永顺泰(秦皇岛)麦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应收款项融资 | - | 11,000.00 | - | (11,000.00) | - | 使用票据结算销售商品款项 | 经营性 往来 |
粤海永顺泰(秦皇岛)麦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2,591.65 | 26,540.89 | - | (25,666.27) | 3,466.27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 往来 | |
粤海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 | 2,630.04 | - | (43.63) | 2,586.41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 往来 | |
粤海永顺泰(秦皇岛)麦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6.83 | 1,646.27 | - | (1,653.10) | - | 应收股利、 代垫款项 | 非经营性 往来 | |
粤海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4,486.21 | 12,985.97 | - | - | 27,472.18 | 资金池 | 非经营性 往来 | |
粤海永顺泰(宁波)麦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4,146.22 | - | (4,146.22) | - | 应收股利 | 非经营性 往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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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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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页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年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年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经营性往来、非经营性往来) |
粤海永顺泰(广州)麦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9,448.39 | 21,389.39 | - | (19,313.72) | 11,524.06 | 资金池、 应收股利、 股东借款 | 非经营性 往来 | |
总计 | — | — | — | 26,533.08 | 80,338.78 | - | (61,822.94) | 45,048.92 | — | — |
本表已于2024年4月17日获董事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