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各次会议和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1 | 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 1月10日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 | 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 4月19日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 | 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 4月25日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4 | 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 8月16日 |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5 | 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 | 2023年 10月9日 | 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 |||
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
6 | 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 2023年 10月24日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7 | 第二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 | 2023年 10月26日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8 | 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 | 2023年 11月14日 |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9 | 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 | 2023年 12月8日 |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二、2023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与决策程序、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能够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勤勉尽责,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定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有违规违
纪问题;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审议程序合法,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的业务往来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交易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履行忠实、勤勉、谨慎的义务,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目标明确,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五)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在所有重大方面能满足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检查募集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按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及时披露,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监督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责,并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职务行为,有效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切实保障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