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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发集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鉴证报告第1页

关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227号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发集团或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友发集团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第1页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8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

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985,377,358.4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

月7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7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082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2022年4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4月28日,公司与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第2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企业名称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天津静海支行811140101190074503237,674.18
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南支行376552000000037104244,937,136.61
合计4,974,810.79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2022年12月31日余额53,351,762.50
加:利息收入125,883.27(1)
减:补充流动资金340,000,000.00(2)
加:归还募集资金临时补流482,000,000.00(3)
减:募投项目投入190,502,834.98(4)
2023年12月31日余额4,974,810.79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2023年度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25,883.27元。

(2) 根据公司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 3 月 28 日转出340,00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 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归还募集资金临时补流65,000,000.00元;于2023年3月27日归还募集资金临时补流340,000,000.00元;于2023年8月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第3页

1日归还募集资金临时补流46,000,000.00元;于2023年9月25日归还募集资金临时补流16,000,000.00元;于2023年11月13日归还募集资金临时补流15,000,000.00元;合计归还募集资金482,000,000.00元。

(4) 公司2023年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90,502,834.98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4,974,810.79元。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0921号),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焊接钢管、热浸镀锌盘扣脚手架、爬架加工项目”金额676,619,238.37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意见。2023年度未发生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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