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
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友发集团”)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经核算,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 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李茂津 | 董事长 | 现任 | 114.60 |
陈广岭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155.40 |
徐广友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121.60 |
刘振东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111.70 |
朱美华 | 董事 | 离任 | 0.00 |
张德刚 | 董事 | 现任 | 142.95 |
祁怀锦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00 |
陈雷鸣 | 独立董事 | 离任 | 0.00 |
吕峰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00 |
陈克春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134.67 |
陈自林 | 监事 | 现任 | 160.69 |
陈琳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55.40 |
李相东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13.57 |
韩德恒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75.91 |
杜云志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106.41 |
注:上表中离任人员均为报告期后离任(到期换届),披露的薪酬金额为该名董监高在报告期内担任董监高期间获取的薪酬总额。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1、 本方案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本方案执行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3、 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①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任有实际工作岗位职务的,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级别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有实际工作岗位职务的,领取固定薪酬20万元/年(税前)。
②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薪酬20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上述薪酬方案系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的主要职责以及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在年终将结合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等因素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年度绩效进行考评。
三、 其他规定
1、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鉴于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需统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 友发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友发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