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4-024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33号,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C1办公楼会议中心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4.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5.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6.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及为其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8.00 |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与津贴方案的议案 | √ |
9.00 | 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 | |
11.00 |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2人 |
11.01 | 关于补选王家宝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1.02 | 关于补选刘子军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登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议案11的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等额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独立董事杨立杰先生、石艳玲女士、李贻斌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附件3)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3)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股东请仔细填写登记表(附
件2),并与上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到公司(2024年5月7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的人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莺绮
联系电话:024-31165858
传真:024-31680024
邮箱:sunyingqi@siasun.com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33号
邮政编码:11016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0024;投票简称:“机器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编: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投票表决。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
4.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5.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6.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及为其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与津贴方案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1.00 |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11.01 | 关于补选王家宝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票 |
11.02 | 关于补选刘子军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票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 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选或不选均为无效。
2、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