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变更原因及执行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回租交易的会计处理”,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解释17号》的要求,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解释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