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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源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颜乾先生、谢作诗先生以及非独立董事华天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颜乾先生担任。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行业经验及审计、会计与管理等专业知识,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沟通事项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3月8日1、2022年度审计事中沟通。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4月11日1、2022年度审计事后沟通。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4月19日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6、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9、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审计部2022年工作总结》的议案。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8月15日1、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关于《审计部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汇报》的议案; 4、关于《审计部2023年第二季度工作汇报》的议案。
5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10月24日1、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审计部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汇报>的议案。
6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12月8日1、2023年度审计事前沟通。
7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12月25日1、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在综合考虑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执业质量、服务收费等因素后,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

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认真阅读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开展情况以及初审意见等进行了沟通,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同意将经审计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材料,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计,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要求,不断完善内控流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内审部等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后,合理安排相关协调工作,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以求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六)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

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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