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
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278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93人;
6、2023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671家,收入总额人民币500,100万元。涉及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职业风险基金为16,6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为125,000万元的。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 |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 2016年报 | 80万元 |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三)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7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监督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3年12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审计程序、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公司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保持密切沟通。
(四)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