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集泰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90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珈宜 | 罗红姣 |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二楼、五楼 |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二楼、五楼 | ||
传真 | 020-85526634 | 020-85526634 | ||
电话 | 020-85532539 | 020-85532539 | ||
电子信箱 | jitaihuagong@jointas.com | jitaihuagong@jointas.com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范围和主要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类用胶、工业类用胶以及涂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从
事行业归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具体产品品种及用途如下图所示:
产品名称 | 应用领域 | 产品用途 | 产品图 |
建筑类用胶 | 门窗 | 适用于门窗框组角、门窗框与玻璃墙体缝隙密封、填充、阻燃密封等。 | |
幕墙 | 适用于玻璃幕墙结构粘接,石材幕墙干挂;各类幕墙耐候密封,防火封堵密封等。 | ||
中空玻璃 | 中空玻璃合片内、外道粘接密封。 | ||
装配式建筑 | 装配式建筑内、外墙缝隙密封,孔洞填充,防火封堵密封。 | ||
家装 | 装饰材料安装铺贴,收边收口,防霉密封,瓷砖美缝。 | ||
工业类用胶 | 光伏组件 | 适用于太阳能组件边框、光伏玻璃防水密封粘接以及接线盒的导热防水灌封。 | |
动力及储能电池 | 适用于新能源汽车的三电系统(动力锂电池、电机、电控)、汽车电子零部件、储能电池的粘接、绝缘、导热、防水灌封等。 | ||
电子 | 适用于LED驱动电源、LED灯具、家电、新能源逆变器、电子元件及组合件、PCB基板及集成电路晶体管、CPU组装、热敏电阻、温度传感器的粘结、导热、防尘、防水防潮、防震及绝缘保护。 | ||
汽车 | 适用于乘用车、电池托盘的结构粘接、密封、防水。 | ||
船舶 | 适用于船舶的结构粘接、密封、防水。 | ||
轨道交通 | 适用于轨道交通的结构粘接、密封。 | ||
集装箱 | 适用于集装箱、冷藏车接缝的密封。 | ||
硅油 | 作为有机硅电子灌封胶、硅凝胶、发泡胶、密封胶、导热垫片等产品基础原料。 | ||
涂料 | 集装箱 | 适用于集装箱底架、木地板。 | |
3C | 适用于计算机、通讯、消费电子产品喷涂。 | ||
轨道交通 | 适用于轨道交通车体外饰面的喷涂。 | ||
船舶 | 适用于船舶用底架、内舱、原油舱的喷涂。 | ||
钢结构 | 适用于普通腐蚀环境和高腐蚀环境下的各种大型钢结构、污水处理厂、化工厂、高层建筑、护栏管道、铸铁件等领域。 |
石化装备 | 适用于环境苛刻、防腐性能要求高的石化炼油罐内外、管廊、管道、设备等表面防腐。 |
工程机械 | 适用于防腐性能要求较高的工程机械设备、港口设备、室外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车桥底盘、铸铁件等金属表面防腐和装饰。 |
建筑工程及家装 | 适用于宾馆饭店、豪华别墅、花园小区、高档写字楼等内外墙装饰;适用于各类桥梁、隧道、电厂、大坝等工程的涂装。 |
2、行业发展变化
(1)有机硅胶粘剂行业发展变化
凭借其性能优势和绿色环保属性,有机硅材料正逐步替代传统有机材料,成为大多数战略新兴产业的基础原材料,应用范围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光伏、LED驱动电源、5G通讯、电子电气、电力设备等新兴产业领域规模快速增长,对具备粘接密封、防水、导热、阻燃、减震、电气绝缘、轻量化等性能的新材料需求提升,带动新兴市场有机硅用胶需求增长。同时,随着国家不断提高环保要求以及加大对低端产能的限制力度,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限制和淘汰落后产品产能、加大环保督察的政策,有机硅下游行业潜在进入者有所减少,现存企业数量不断缩减。政策的推动加速了国内有机硅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实现有机硅产业链从初级加工向高附加值产品开发转变,并加速低端产能产线出清,有利于资金实力强、技术积淀深厚的行业龙头企业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2)涂料行业发展变化
根据《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全行业经济总量保持稳步增长,总产值年均增长4%左右,到2025年,涂料行业总产值预计增长到3,700亿元左右;产量按年均4%增长计算,到2025年,涂料行业总产量预计增长到3,000万吨左右,环境友好的涂料品种占涂料总产量的70%,减少碳排放,争取早日实现涂料行业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在环保政策和市场需求日益增长的刺激下,工业涂料领域的“油改水”将快速向前推进,预计“十四五”期间,集装箱制造、钢结构制造、汽车制造、船舶制造、工程机械制造、3C电子等行业的水性涂料的使用比例将大幅提高。
3、市场竞争格局
(1)有机硅胶粘剂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有机硅胶粘剂企业数量与产量规模都较为可观,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有机硅材料生产国。我国现有有机硅胶粘剂生产企业一直以来以中小企业为主,随着用户对产品质量、性能、环保节能要求的日益提高,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相对低端的产品与产能利润趋薄,一些技术水平落后、缺乏自主创新能力、环保措施不到位、工艺技术相对落后的生产企业将逐步被淘汰。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具有技术优势、资源人才优势、生产工艺优势、品牌优势、规模优势,更能满足客户在产品品质、性能、环保等方面的需求,竞争优势日益明显,在行业发展中处于主导地位,带动有机硅胶粘剂市场集中度逐年提升。
(2)涂料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涂料行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众多,市场集中度低,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下,行业市场份额逐步向品牌企业集中,并呈现出较为明显的梯队层次。行业内跨国涂料集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这些企业一般都有着较长的发展历史、深厚的技术储备和资金实力,其产品往往能够实现对涂料行业产品的全线覆盖,并且在特种涂料和功能涂料领域具有较为强势的领先地位。国内部分领先企业通过在涂料行业某些细分领域的专业化经营、品牌化运作及销售渠道建设,成功突破了国际涂料集团的产业封锁,在部分细分行业具备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但目前国内仍存在大量生产规模较小,设备简单,技术力量薄弱的中小型涂料企业,通过生产低质低价产品获利,竞争力较弱。从行业发展经验来看,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市场整合不可避免,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逐步退出市场,市场份额将逐步向实力较强的品牌企业集中。
4、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以环境友好型胶粘剂和涂料为核心产品,在研发、技术、人才、品牌营销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目前具备优势地位的领域主要集中于进入时间较早的建筑工程和集装箱制造行业。同时,公司正加大钢结构、石化装备、船舶游艇、LED驱动电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拓展力度,培育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类别 | 应用领域 | 竞争地位 |
建筑类用胶 | 门窗幕墙、中空玻璃等 | 产品定位中高端市场;在技术创新、产品质量、销售网络、专业服务能力、客户资源、性价比等方面有较强竞争优势;在门窗幕墙胶领域为国内龙头企业,在中空玻璃胶领域已跻身国内一线品牌。 |
装配式建筑、家庭装修等 | 公司是国内最早推广装配式密封胶的企业,也是国内家装产品系列最齐全的企业之一,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 |
工业类用胶 | 光伏组件、动力及储能电池、电子、汽车、船舶、轨道交通等 | 目前处于发展阶段,业务量及市场占有率相对较小,产品已进入部分光伏龙头、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汽车等客户供应体系。 |
集装箱 | 在集装箱干箱密封领域为行业领导品牌,国家标准制定的参与者。 | |
硅油 | 目前处于发展阶段,产品部分自用部分出售,正在开发导热材料、灌封胶等市场。 | |
涂料 | 集装箱 | |
公司较早进入的领域,在集装箱市场已取得领先地位,并与全球知名的集装箱制造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如:中集集团、寰宇集团、新华昌集团等。
钢结构、石化装备 | 目前,钢结构和石化装备领域的涂料仍以传统溶剂型为主,水性涂料的占比逐年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公司已掌握水性防腐涂料的生产技术,产品已经过试验、认证和使用,质量、性能有保障,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 |
3C产品 | 目前处于研发阶段,业务量及市场占有率相对较小。 |
建筑工程、家庭装修 | 目前业务规模偏小、市场占有率不高;目标客户主要定位于:与建筑密封胶构成协同的工程类客户。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1,966,200,726.87 | 1,889,793,994.42 | 1,891,867,259.68 | 3.93% | 1,889,106,452.17 | 1,890,819,221.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51,919,312.41 | 854,319,141.81 | 854,346,056.85 | -0.28% | 842,569,990.91 | 842,569,037.36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 | 2021年 |
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1,332,397,343.29 | 1,450,380,578.89 | 1,450,380,578.89 | -8.13% | 1,675,539,898.37 | 1,675,539,898.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240,713.89 | 10,162,992.46 | 10,190,883.99 | 0.49% | 50,689,231.18 | 50,688,277.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141,441.59 | 2,807,062.77 | 2,834,954.30 | 151.91% | 43,228,449.44 | 43,227,495.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2,345,980.80 | -3,043,132.57 | -3,043,132.57 | 6,092.05% | -3,030,182.37 | -3,030,182.3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7 | 0.027 | 0.027 | 0.00% | 0.136 | 0.13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7 | 0.027 | 0.027 | 0.00% | 0.136 | 0.13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9% | 1.20% | 1.20% | -0.01% | 5.85% | 5.85%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57,369,046.21 | 378,563,378.54 | 364,978,506.36 | 331,486,412.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62,459.15 | 9,690,062.47 | 6,429,921.67 | -6,641,729.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6,436.97 | 9,172,959.01 | 5,435,709.51 | -7,440,789.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241,641.76 | 90,734,969.67 | -18,453,089.87 | 128,305,742.76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9,43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9,17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06% | 149,325,614 | 0 | 质押 | 72,496,000 | ||
邹榛夫 | 境内自然人 | 2.24% | 8,354,210 | 6,265,657 | 质押 | 2,000,000 | ||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1.58% | 5,894,989 | 0 | 不适用 | 0 | ||
张勤 | 境内自然人 | 0.85% | 3,162,535 | 0 | 不适用 | 0 | ||
黄胜 | 境内自然人 | 0.82% | 3,052,600 | 0 | 不适用 | 0 | ||
李燕 | 境内自然人 | 0.59% | 2,2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马银良 | 境内自然人 | 0.53% | 1,965,786 | 1,965,589 | 不适用 | 0 | ||
何思远 | 境内自然人 | 0.44% | 1,643,372 | 0 | 不适用 | 0 | ||
邹珍美 | 境内自然人 | 0.44% | 1,630,598 | 0 | 不适用 | 0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1% | 1,529,205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本公司股东邹榛夫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本公司股东邹榛夫、邹珍美为兄妹关系; 除上述外,公司未知悉其他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公司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32,525,614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6,800,000股,合计持有149,325,614股; 2、公司股东黄胜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052,600股,合计持有3,052,600股; 3、公司股东李燕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200,000股,合计持有2,200,000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黄胜 | 新增 | 0 | 0.00% | 3,052,600 | 0.82% |
李燕 | 新增 | 0 | 0.00% | 2,200,000 | 0.59%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1,529,205 | 0.41% |
邹珍凡 | 退出 | 0 | 0.00% | 1,372,480 | 0.37% |
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刘志勇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1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于2023年7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6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
101000012777),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受理上市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以及募投项目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月11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赎回,所有款项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也已经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06)。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拟将“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2023-022、2023-025)。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项目”结项,并将前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81.36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并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2023-048、2023-049)。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13日、2023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存放和管理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三)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1、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于2023年7月6日届满,解锁日期为2023年7月7日,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共74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由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友良先生已经离职,为了更好地保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整体利益,公司 2023年11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选举段亚冰先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2、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批股票锁定期于2023年11月16日届满,解锁日期为2023年11月17日,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共2,947,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四)公司为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相关事项
1、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为部分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向指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拟继续向部分符合条件的经销商提供累计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继续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2023-037、2023-056);
2、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额度均为3,00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公司经销商与银行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2023-071)。
(五)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相关事项
1、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莱利”)、刘翌辉、王杨签订《增资协议》,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格莱利增资 2,860.354932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324.597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剩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对应股权比例为3.312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2023-018)。
2、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为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LED 驱动电源领域等新兴用胶市场,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在广州市从化区投资建设“高端新材料智造基地项目”,投资金额约为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2023-073)。
3、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武汉大学共建先进材料研究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武汉大学签署《共建“武汉大学-广州集泰化工先进材料研究中心”合作协议书》,共同组建“武汉大学-广州集泰化工先进材料研究中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与武汉大学共建先进材料研究中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2023-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