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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明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复苏反复曲折,外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公司管理层审时度势,遵循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拓内销、稳外贸、强创新、提质效”,实现公司稳步发展。2024年,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在项目推进、人才引进、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内部管控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果,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管理层将带领全体员工,继续发扬“务实创新、踏实奋进”的优良作风,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升,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不断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权益。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不断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确保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为实现年度经营目标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和保障,争取继续以良好成绩回报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2023年度主要经济指标、主要财务指标、现金流量状况进行了分析。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在各方面均独立于上市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文件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前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聘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同时,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邵明祥先生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机构发生一切授信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亦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十一)审议《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及董事会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类行业、同等规模上市公司的现有水平,公司董事会确认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并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邵明霞、季绍敏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保障了公司年度审计、内部审计等工作的有效进行,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预期理财利息收入)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亦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及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该额度。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需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根据目前业务的实际规模、

资金收付安排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量,预计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滚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改。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改。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改。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7)。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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