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达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5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84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55元,共计募集资金84,13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744.5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8,387.4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87.4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999.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74,999.94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4,595.67 |
利息收入净额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45.45 | |
理财产品收益 | B3 | 2,991.9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7,396.39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95.86 | |
理财产品收益 | C3 | 423.2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51,992.06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41.31 | |
理财产品收益 | D3=B3+C3 | 3,415.14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26,763.33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6,814.50 | |
差异 | G=E-F | -51.17 |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51.17万元系已用自有资金支付但未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20日、2020年7月13日、2020年11月18日、2021年12月6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2月1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及华达新材料(江苏南通)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1202087129900305046 | 6,882,834.13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8110801013402015817 | 56,756,527.86 | 募集资金专户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 | 3301040160016366596 | 8,898.78 | 募集资金专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355580100100399015 | 556.58 | 募集资金专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306068860013000021442 | 18,615.56 | 募集资金专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306068860013000021518 | 2,288,184.31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1202087129800138917 | 2,199,365.62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计 | 68,154,982.8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200,0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理财产品名称 | 金额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兴业银行可转让定期存单 | 200,000,000.00 |
合计 | 200,000,000.00 |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预期理财利息收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
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共计423.2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期末是否赎回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兴业银行可转让定期存单 | 大额存单 | 10,000.00 | 2021/12/8 | 2024/7/21 | 3.55% | 否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兴业银行可转让定期存单 | 大额存单 | 2,000.00 | 2023/1/11 | 2025/11/7 | 3.20% | 否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兴业银行可转让定期存单 | 大额存单 | 8,000.00 | 2023/1/18 | 2026/1/18 | 3.15% | 否 |
合计 | 20,000.00 | - | - | - | -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除扩建研发中心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原因:公司原募投项目“扩建高性能金属装饰板、高性能金属装饰板基板(含热镀锌工艺)生产线项目”及“扩建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场口新区清江畈区块投资建设,因受政府规划变更等因素影响,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研究和综合判断,拟计划变更该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投资建设“年产210万吨高性能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以全资子公司华达新材料(江苏南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决策程序: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4日和2022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和《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2266号),认为:华达新材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达新材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华达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韩超 | 李文杰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4,999.9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396.3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992.0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6.67%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额(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扩建高性能金属装饰板、高性能金属装饰板基板(含热镀锌工艺)生产线项目 | 是 | 45,000.00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扩建研发中心项目 | 是 | 5,000.00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年产210万吨高性能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 | 是 | - | 50,000.00 | 50,000.00 | 17,396.39 | 26,992.12 | -23,007.88 | 53.98 | 2024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24,999.94 | 24,999.94 | 24,999.94 | - | 24,999.94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74,999.94 | 74,999.94 | 74,999.94 | 17,396.39 | 51,992.06 | -23,007.88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之说明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3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资金账户,2023年度置换金额为108,049,213.17元。 |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210万吨高性能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 | 扩建高性能金属装饰板、高性能金属装饰板基板(含热镀锌工艺)生产线项目 | 50,000.00 | 50,000.00 | 17,396.39 | 26,992.12 | 53.98 | 2024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扩建研发中心项目 | ||||||||||
合计 | - | 50,000.00 | 50,000.00 | 17,396.39 | 26,992.12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核查意见四(一)之说明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