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4-009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8 号),公司于2020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84,200股,每股发行价格62.57元,新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44,042,394.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3,803,993.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60,238,400.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8日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758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8号)(注册生效日为2023年7月20日),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4,951,599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8.4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456,033.5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468,433.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987,600.33元。2023年8月
1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7-00003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060,238,400.37 |
减: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611,072,045.46 |
加:以前年度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 41,389,918.29 |
减:以前年度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 14,227.90 |
减:超募资金设立吉林OLED 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金额 | 5,000,000.00 |
减:以前年度累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228,000,000.00 |
上年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余金额 | 257,542,045.30 |
减: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77,620,623.52 |
加:本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 5,500,474.37 |
减:本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 | 8,615.55 |
减:本年度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114,000,000.00 |
减:超募资金项目本期支出金额(注) | 6,612,915.30 |
减:募集资金账户余额销户结转金额 | 1,203.17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64,799,162.13 |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43,844,485.77 |
转存七天通知存款账户余额 | 12,000,000.00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 | 8,954,676.36 |
注: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项目一: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计划投资2,900万元;项目二: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计划投资2,000万元)。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88,987,600.33 |
加:本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243,681.30 |
项目 | 金额 |
减:本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 | 580.00 |
减:本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 89,087,405.47 |
减:募集资金账户余额销户结转金额(注) | 143,296.16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 |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销户结转金额主要系销户结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与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由广发证券具体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申万宏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发证券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广发证券分别与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均正常履行。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该次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制度。2023年8月10日,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签署银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户类别 | 年末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山石化支行 | 31050169360000002894 | 募集资金专户 | 852,314.8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8113601012800235570 | 募集资金专户 | 16,651.6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 | 441684321060 | 募集资金专户 | 25,183,181.1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路支行 | 4200201319000027963 | 募集资金专户 | 17,792,338.1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 | 435180644250 | 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 12,0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 | 437782850414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0.01 |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城大街支行 | 0710733011015200016355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8,954,673.66 |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景阳支行 | 1212160102000002618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2.69 |
合计 | 64,799,162.13 |
注:“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 发光材料研发项目”和“新型高效OLED光电材料研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4200118829888888873)及(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山新城支行,账号:31050111071000000462)进行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399.6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上述资金置换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826号的专项审核报告。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管理相关情况
2020年9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此议案经2020年9月30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额度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的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增加到不超过人民币7.7亿元,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2 年4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对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七天通知存款)1,200.00万元尚未赎回。具体明细如下:
银行 | 类型 | 金额(元) | 年化收益率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12,000,000.00 | 1.75% |
合计 | 12,000,000.00 |
5.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9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400.00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于2020年9月30日,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400.00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于2022年5月17日,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11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于2023年11月21日,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万元超募资金在日本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林OLED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由该公司投资建设研发平台,实施“OLED印刷型发光材料研发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2 年11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项目一: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计划投资2,900万元;项目二: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计划投资2,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发光材料研发项目”和“新型高效OLED光电材料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销户时的利息收入1,203.17元转入非募投账户。公司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9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 发光材料研发项目”和“新型高效OLED光电材料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新型高世代蒸发源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1)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项目名称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变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 发光材料研发项目 | 2022年9月 | 2023年9月 |
新型高效OLED光电材料研发项目 | 2022年9月 | 2023年9月 |
新型高世代蒸发源研发项目 | 2023年9月 | 2024年9月 |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用途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的利息收入143,296.16元转入一般结算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8 号),公司于2020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84,200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4,951,599股股票。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在2023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上述融资后的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详见报告正文“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6,023.8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823.3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4,230.5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 发光材料研发项目 | 否 | 45,900.00 | 45,900.00 | 45,900.00 | 2,261.97 | 47,109.78 | 1,209.78 | 102.64 | 2023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新型高效OLED 光电材料研发项目 | 否 | 14,715.00 | 14,715.00 | 14,715.00 | 2,786.31 | 15,554.63 | 839.63 | 105.71 | 2023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新型高世代蒸发源研发项目 | 否 | 7,115.00 | 7,115.00 | 7,115.00 | 2,713.78 | 6,204.85 | -910.15 | 87.21 | 2024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7,730.00 | 67,730.00 | 67,730.00 | 7,762.06 | 68,869.27 | 1,139.27 | 101.68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4,200.00 | 34,200.00 | 34,200.00 | 11,400.00 | 34,2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设立吉林OLED 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 | 否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 | 否 | 2,900.00 | 2,900.00 | 2,900.00 | 431.66 | 431.66 | -2,468.34 | 14.8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的开发项目 | ||||||||||||
4.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 | 否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229.63 | 229.63 | -1,770.37 | 11.4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9,600.00 | 39,600.00 | 39,600.00 | 12,061.29 | 35,361.29 | -4,238.71 | 89.30 | — | — | — | — | |
合计 | 107,330.00 | 107,330.00 | 107,330.00 | 19,823.35 | 104,230.56 | -3,099.44 | 97.11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报告“三、(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内容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内容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管理相关情况”内容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内容 |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内容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附件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898.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908.7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908.7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898.76 | 8,898.76 | 8,898.76 | 8,908.74 | 8,908.74 | 9.98 | 100.1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8,898.76 | 8,898.76 | 8,898.76 | 8,908.74 | 8,908.74 | 9.98 | 100.11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用途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并已办理销户,销户时的利息收入143,296.16元转入一般结算账户。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净额9.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