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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来德: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楠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本公司、长春高新等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博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本公司、百克生物等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吴秀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长春燃气2020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2021年度至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拟收取审计费用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共40万元,与上一期持平。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原则系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评估,认为其可以满足公司审计业务要求,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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