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92,814,330.52 元;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22,266,035.08 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8,677,30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8,941,840.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7.28%。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8,677,301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59,470,920股,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为208,148,221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等多方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