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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工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2023年度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现将有关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任委员为王志强、郑晓剑、林菁,其中王志强为主任委员。

原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江曙晖女士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6年离任,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补选王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经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为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委员在审计委员会中占多数。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主任委员具备会计相关的专业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合计召开会议9次。所有委员均按时出席历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职,会前详细审阅议案文件,会上充分交流、发表意见,客观审慎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针对公司定期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外部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与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从财务

专业角度对公司业务发展与规划提出建议。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内容概述
1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报告第一次会议2023年1月17日会议听取年审会计师介绍2022年年报总体审计策略、审计计划及人员分工情况,以及2022年年报预审中重点关注事项对年度审计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报告第二次会议2023年4月12日1.审议《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修订说明》; 2.审议《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3.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阅《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 5.审阅《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初稿)》。 6.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7.审议《公司审计部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暨年报独董沟通会会议2023年4月26日1.审阅《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审阅《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3.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关于支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5.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与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4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2023年7月26日审议《关于子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1.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7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2023年11月17日审议《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8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2023年12月4日审议《关于选聘评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2023年12月6日审议《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日常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和能力,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未获取除约定的审计费用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2年度审计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切实发挥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效。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听取了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对上一年度审计工作完成情况表示肯定,认可下一年度审计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认真落实有关审计工作,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内部控制实施方案及内部控制手册修订说明,认可该方案的可行性,督促其按内控实施计划执行;审查和认可了2022年内部控制测试结果、内控手册修订情况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还对内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规范性提出指导性意见,持续关注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各项工作的执行,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等议案,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规范有序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促进并保障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以求达到用较高的效率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六)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并针对公司董事会拟审议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子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召开相应的会议并发表了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基于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定

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恪尽职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指导公司加强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建设,促进内外部审计协调运作,为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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