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84 公司简称:长电科技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13家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99.88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99.94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组织架构、社会责任、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人力资源、全面预算、资金活动与担保业务、财务报告、资产管理、存货管理、投资管理、采购管理、业务外包、研发管理、生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销售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领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人力资源、资金活动与担保业务、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生产管理、财务报告。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潜在错报 |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50%≤潜在错报<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 潜在错报<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50% |
说明:
其中,公司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根据公司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税前利润等指标,按照以下比重计算:
财务指标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税前利润 |
计算参数 | 0.5% | 1% | 0.5% | 5% |
注:一般而言,各单位采用孰低法确定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即采用上述四个财务指标按照计算参数计算后的参考值的最低值。若各单位在实际确定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时决定不采用上述四种指标计算出的最低值作为参考值,应予以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2)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3)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重大偏离预算; (6)控制环境无效; (7)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8)因会计差错导致的监管机构处罚; (9)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
重要缺陷 | (1)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2)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3)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
一般缺陷 |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潜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按照资产总额比例计算:损失金额≥1% | 0.5%≤损失金额<1% | 0.2%≤损失金额<0.5%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严重违规并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2)停产3天及以上 (3)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传,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4)引起多位职工或公民死亡,或对职工或公民造成无法康复性的损害 (5)对周围环境造成营救污染或无法弥补的破坏 |
重要缺陷 | (1)违规并被处罚 (2)停产2天以内 (3)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流传,对公司声誉造成较大损害 (4)导致一位职工或公民死亡,或对职工或公民的健康的影响需要较长时间的康复 (5)对周围环境造成较重污染,需高额恢复成本 |
一般缺陷 | (1)轻微违规并已整改 (2)生产短暂暂停并在半天内能够恢复 (3)负面消息在公司内部流传,公司的外部声誉没有受较大影响 (4)短暂影响职工或公民的健康,并且造成的健康影响可以在短期内康复 (5)环境污染和破坏在可控范围内,没有造成永久的环境影响 |
说明:
注:原则上各单位在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时按照上述表格中列示的标准执行;若存在不适用的情况,可予以调整并说明原因。同时,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对于“三重一大”事项,缺乏集体决策程序;
(2)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
(4)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7)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并有效执行,达到了内部控制目标。2024年,公司将根据企业内部规范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内控长效机制,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持续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为公司各项经济活动规范运行和风险防范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高永岗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