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0 日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并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上午召开通讯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曾巧女士主持,经会
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
意见如下:
1、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
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与审
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以前报告期披露
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2012-044))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要求。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