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人民币(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9,624,833.9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5,736,791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6,282,000股后的股本总额为199,454,791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以此测算,在不考虑自2024年4月1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期间享有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况下,公司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1,967,287.4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6.43%。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