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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公司代码:603610 公司简称:麒盛科技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以及浙江维斯科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舒福德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浙江麒盛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舒福德智能科技(杭州)有限公

司、浙江麒悦科技有限公司、舒福德投资有限公司、ERGOMOTION,INC.(奥格莫森有限公司)、

ERGOMOTION EU,UAB(奥格莫森欧洲有限公司)、SOUTH BAY INTERNATIONAL,INC.(南部湾国际有

限公司)、KEESON (BINH DUONG) CO., LTD(麒盛(平阳)有限责任公司)、SOFTIDE TECHNOLOGY

CO.,LIMITED(舒福德科技有限公司)、盛和智慧健康服务(浙江)有限公司、上海挚康护理站、麟

盛投资(海南)有限公司、麒盛数据(上海)有限公司、艾格智能科技(嘉兴)有限公司、SOFTIDE

SPRING CO.,LIMITED(舒泰弹簧有限公司)、ERGOMOTION, UNIPESSOAL LDA、KEESON BINH PHUOC

COMPANY LIMITED(麒盛平福有限责任公司)等19家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智能电动床、床垫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智能数据服务等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财务报告、投融资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生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管理、合同管理、行政管理、内部监督、信息沟通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生产管理风险、销售管理风险、资金管理风险、资产安全风险、投资管理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与规范运作内控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存在错报金额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2%营业收入总额1%≤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1%
利润总额存在错报金额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利润总额3%≤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错报金额<利润总额3%
资产总额漏报金额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资产总额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0.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3)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重要缺陷(1)未依据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了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据此判断该缺陷可能导致错报的可能性(高、中、低),包括但不限于:

(1) 该缺陷可能导致对已经签发财务报告的进行更正和追溯;

(2) 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 审计委员会或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舞弊行为;

(5) 风险管理职能无效;

(6) 控制环境无效;

(7) 重大缺陷未及时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资产总额的1.5%资产总额的1%≦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5%<资产总额的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一般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说明:

据此判断该缺陷可能造成损失的可能性(高、中、低),包括但不限于:

(1) 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2) 管理人员或者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3) 媒体负面报道新闻频现;

(4)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缺陷,不影响控制目标的实现;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缺陷,公司高度重视,已提出整改意见并积极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进行整改落实。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缺陷,不影响控制目标的实现;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缺陷,公司高度重视,已提出整改意见并积极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进行整改落实。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度,公司修订完善了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未发现财务报告及 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2024 年度,公司将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继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深入建设和优化,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唐国海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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