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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2011年7月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王国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8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272人,其中83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3年9月25日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

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1月和2024年1月,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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