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10 月 15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现场会议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本部召开。公司董事长毕德才先生因身体原因请
假,委托副董事长魏立平先生代为行使其董事长权利。公司独立董事李刚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
赖小琼女士代为行使其董事权利。本次董事会由公司副董事长魏立平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八人,实参会
董事六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聘任邹子平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邹子平,男,现年 58 岁,工商企业管理研究生班学历,曾任武警福建总队政治部处长、莆田支队政委,
福州西湖大酒店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党委书记,福建师范大学、华侨大学、闽江学院客座教授,
福建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导师。2012 年 6 月起参加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邹子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关于公司设立审计部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设立审计部,并聘任余林女士担任审计部经理,授
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薪酬水平定薪。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余林,女,1977 年 5 月 26 日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自 1995 年至今担任公司财务部核算员、
销售会计、主办会计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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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聘任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资格、任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的相关高管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程序合法;
2、本次聘任的相关高管人员的资质和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形。
鉴于上述聘任的高管人员聘任程序合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邹子平先生为
公司执行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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