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27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836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75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63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13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证券执业资格、诚信记录和相关项目经历等资料,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其在对公司 2022 年审计
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
(三)2024年3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们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 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的监督及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水平,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