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3-12-10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 伙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 |||
首席合伙人 | 肖厚发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179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 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395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745人 | |||
2023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266,287.74万元 | ||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 254,019.07万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35,168.13万元 |
2023年上市公司 (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366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42,888.06万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 | 260 |
(二)聘任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
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勤勉敬业,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