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4-020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利率互换或上述产品的组合等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
(四)交易对手方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决策及实施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此事项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规定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投融资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内控风险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投融资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由公司审计监察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三、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议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且公司内部已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五、 备查文件
1.《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