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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侯为满)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侯为满)各位董事:

本人侯为满作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认真审阅议案,在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状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23年1月3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6日,本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关于拟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3.2023年4月25日,本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8月23日,本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5.2023年12月29日,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在会议上与其他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同意该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三、 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召集并主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对上一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地考评,并从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审议了本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在平时的工作中,本人注意全面了解董事、高管的履职尽责情况,监督公司薪酬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的实际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各种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选聘程序对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出选聘提案,认真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同时还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本人积极与公司监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沟通,有疑惑时进一步要求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文件进行查阅,并与其他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进行讨论,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发表意见。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相关报告,提醒公司保持投资者电话畅通,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公

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 2023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2023年度,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2023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汇报。2024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特此报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此页无正文,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侯为满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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