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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丰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众华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众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5人,注册会计师共3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981.91万元。

上年度(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062.18万元。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翔丰华同行业客户共1家。

二、质量管理水平

(一)意见分歧的解决

众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

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众华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二)项目质量复核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众华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不直接参与项目且不在项目中承担签字责任的合伙人或其他类似职位的人员,且具备适当的胜任能力、充足的时间和权威性,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保持独立、客观、公正。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的范围和程序具体取决于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完成阶段。

(三)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众华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众华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众华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众华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工作方案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众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应收款项减值、存货等。

众华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众华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服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三)报告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众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众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结论

众华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3年的审计机构期间,众华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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