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
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经核算,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周鹏伟 | 董事长 | 现任 | 74.56 |
赵东辉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48.96 |
叶文国 | 副董事长、财务总监 | 现任 | 42.51 |
孙俊英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 |
翟登云 | 独立董事 | 现任 | 4.69 |
司贤利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 |
滕克军 | 副总经理、制造总监 | 现任 | 45.97 |
宋宏芳 | 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 现任 | 42.83 |
李茵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48.13 |
潘克辉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9.04 |
陈晓菲 | 职工监事 | 现任 | 35.7 |
李新禄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33 |
注:1、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公司不单独发放董事薪酬。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其他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每年津贴为人民币9万元(含税);
(3)监事在公司任职其他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监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