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4-33债券代码:123225 债券简称:翔丰转债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推进上海碳峰科创中心有关项目建设,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翔丰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上海翔丰华”)拟向意向合作银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含保函)。公司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1,000万人民币,上海翔丰华拟以其建设期项目土地和在建工程抵押,建成后转现房抵押。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含保函)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1,000万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为提高办理融资担保贷款效率,控股子公司融资额度以当前是否正在合作及有无意向合作的金融机构的标准划分,实际融资时或因融资条件等因素影响导致融资主体、金融机构或融资额度的变化,具体融资及担保事宜以控股子公司、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授信、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00%,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翔丰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赵东辉
3、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金石路1688号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电池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22年8月12日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 | 认缴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500万元 | 55% |
上海华碳华年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00万元 | 45% |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负债总额 | |
2023年 | 17,198.68 | 9,598.62 | 0 | -340.49 | 7,600.06 |
2024年1-3月 | 21,083.86 | 9,500.09 | 0 | -98.52 | 11,583.77 |
10、经查询,上海翔丰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担保条款在实际担保业务发生时由相关方协商确定,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解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在对上海翔丰华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被担保对象上海翔丰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其日常经营及管理,对其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上海翔丰华的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33.91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77.61%。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累计余额为7.95亿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1.65%。
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
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存在为逾期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特此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