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报酬4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报酬15万元。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团队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及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胜任各项审计工作。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董事会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2、在信永中和进场前,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认真听取、审阅了信永中和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预审情况,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风险事项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针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
3、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通过电话、视频、现场交流等方式了解年审工作进度及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按时按质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4、2024年3月29日,信永中和完成了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相关审计工作,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2023年度标准审计报告(初稿)。
5、2024年4月1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以现场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沟通会议。信永中和提交了2023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并就公司2023年度整体审计情况、关键审计事项、主要数据和财务指标、审计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等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具备较为丰富的证券业务审计执业经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