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6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
送转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0元(含税),同时拟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是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盈利能力及资金需求后作出的审慎决策。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6
个月均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7,404,685.96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7,181,036.71元,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03,978,309.42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105,250,992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42,800股后的股本为105,108,19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503,014.08元(含税),占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94%。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105,250,992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42,800股后的股本为105,108,192股,合计转增84,086,55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9,337,546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修改注册资本、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03,978,309.42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1,503,014.0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所处行业情况和公司发展阶段
作为创新驱动的眼科医疗器械制造商,公司产品已涵盖眼科手术治疗、近视防控和视力保健三大领域,全力为白内障手术、屈光不正矫正和视光消费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目前,我国眼科医疗行业中长期仍处于持续增长阶段,白内障手术和屈光不正矫正覆盖率不断提高,市场对人工晶状体和角膜塑形镜等眼科产品需求仍在持续提升。隐形眼镜行业正处于产品升级迭代阶段,从长抛期逐渐转为短抛期,从蓝片转为彩片,从水凝胶转为硅水凝胶,同时使用人群也在不断增加,市场需求持续扩大。
公司是中国首家高端屈光性人工晶状体制造商,市场占有率国内第一,并打破了国际厂商在高端人工晶状体技术和市场方面的垄断局面;同时,公司是境内第二家取得角膜塑形镜产品注册证的生产企业,市占率逐年提升,近视防控产品收入持续增长,行业影响力不断扩大。在隐形眼镜生产制造方面,目前产能正处于快速扩张期,以应对供不应求的市场现状。布局及拓展以隐形眼镜为主的视力保健领域是公司实施“医疗+消费”双轮驱动战略的重要开局之一。作为一家研发创新型企业,公司主营产品技术处于国际前沿水平,同时在研管线丰富,具有实力较强的技术储备。
(二)公司盈利能力、资金需求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持续高速增长,整体财务状况较为稳定。随着公司视力保健领域等产能需求持续增加,研发管线不断丰富,资金需求亦持续增长。根据2024年年度预算规划来看,须进行持续布局与投入。
出于平衡回报股东与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经过审慎评估,提出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扩大生产、研发投入等方面,满足公司产线建设和流动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
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持续做好经营管理,提高核心竞争力,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给予投资者合理的回报,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的决策程序、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修改注册资本、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2、本次高送转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资本公积余额为1,324,577,053.10元,母公司报表的资本公积余额为1,355,313,732.68元,公司资本公积充足,满足本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的实施条件。
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稳定,盈利能力不断提升,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如下: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
营业收入(万元) | 43,307.07 | 57,949.69 | 95,117.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7,134.42 | 23,269.40 | 30,397.8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3 | 2.21 | 2.89 |
按照每10股转增8股的方案实施后,以全面摊薄口径计算,公司2023年的基本每股收益变为1.61元/股,高于1元/股。
本次高送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方案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提升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高送转方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解江冰先生在董事会表决通过高送转议案时已投赞成票,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高送转议案时投票同意该项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计划,结合了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则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公司董事在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之前6个月内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
(二)公司已书面问询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获得上述主体的回函,上述主体在披露高送转方案前3个月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上述主体中除了部分人员在披露高送转方案后未来6个月内可能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激励股份外,不存在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上述主体在披露高送转方案后未来3个月、6个月均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若相关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高送转提案存在可能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重大风险。
(二)在审议通过高送转议案前后的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的情
况。
(三)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高送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